ASI绩效标准
环境
5. 温室气体排放
原则: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制订的最终目标,实体应从生命周期的角度致力于温室
气体(GHG)减排,以减轻其对全球气候的负面影响。
5.1 披露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使用情况。实体应:
a. 每年按来源核算并公开披露原料和能源使用情况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b. 确保所有公开披露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在披露前都得到独立验证。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设施
5.2 铝冶炼厂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如果一个实体从事铝冶炼,并且该铝冶炼厂:
a. 在2020年之后开始生产的实体,应证明其从矿山到金属铝铸锭的平均吨铝排放低于11
t CO2e/t Al
b. 截止到2020年(含2020年)已经投产的实体,应证明其从矿山到金属铝铸锭的平 均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i. 低于11.0 t CO2e/t Al
或
ii. 要证明在过去的三年里,至少减少了10% 的从矿山到金属铝铸锭的排放,并且实
体已经制订了温室气体减排计划以确保排放强度:
a. 在2025年底低于13.0 t CO2e/t Al ,并且
b. 在2030年底低于11.0 t CO2e/t Al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铝冶炼厂
5.3.温室气体减排。实体应:
5.1 温室气体减排计
a. 制订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并确保温室气体减排途径符合全球温升控制在1.5摄氏度的情
景要求,在可用时使用ASI认可的方法论。
b. 确保温室气体减排路径包括一个不超过五年的中期目标,并且:
i. 涉及所有直接和间接排放。
ii. 在可用时,使用ASI认可的基于科学的方法来制订。
iii. 要公开披露这一中期减排计划和目标。
c. 每年复审温室气体减排计划。
d. 在企业改变减排基准或目标时,对温室气体排放路径进行复审。
e. 公开披露:
i. 最新版的温室气体减排路径
ii. 最新版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
iii. 每年温室气体减排计划的进展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设施
5.4..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实体应:
5.2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 实体应建立并实施必要的管理体系、评价程序和运行控制,以实现与准则5.3中制定的温室气
体减排计划和目标相符合的减排绩效。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