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绩效标准
3.透明度
原则:实体应按国际公认的报告标准具有透明度。
3.1可持续发展报告。实体应该公开披露
a.其对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的治理方法。
b.其对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实质性影响。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设施
3.2违规及责任。实体应每年公开披露由于违反适用法律而受到的实质性罚款、判决、处罚及非罚金处罚等方面的信息。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设施
3.3给政府的付款
a.实体应以自身名义仅依照法律或合同要求向政府,包括政党付款或已经付款。
b.应按照现有审计和保证体系公开披露他们向政府的付款。
c.每年公开披露直接或通过中间人提供的财务和实物政治捐助的价值和受益人,或在现有审计和保证制度的基础上公开披露。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设施
3.4利益相关方投诉、申诉及信息要求。实体应:
a.建立并实施投诉解决机制,并具有:
i.合法性
ii.无障碍性
iii.可预测性
iv.公平性
v.透明度
vi.权利兼容性
vii.有持续了解的来源
viii.基于参与和对话
ix.足以处置受影响人群和组织关于公司运营的投诉、申诉和信息要求。
b.向受影响人群和组织分享投诉解决机制。
c.至少每五年对投诉解决机制进行一次复审。
d.在企业发生任何变动并导致实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变化后,审查投诉解决机制。
e.在出现控制缺陷迹象时,要对投诉解决机制进行审查。
f.公开披露最新版本的投诉解决机制。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设施
3.4利益相关方投诉、申诉及信息要求。实体应:
a.建立并实施投诉解决机制,并具有:
i.合法性
ii.无障碍性
iii.可预测性
iv.公平性
v.透明度
vi.权利兼容性
vii.有持续了解的来源
viii.基于参与和对话
ix.足以处置受影响人群和组织关于公司运营的投诉、申诉和信息要求。
b.向受影响人群和组织分享投诉解决机制。
c.至少每五年对投诉解决机制进行一次复审。
d.在企业发生任何变动并导致实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变化后,审查投诉解决机制。
e.在出现控制缺陷迹象时,要对投诉解决机制进行审查。
f.公开披露最新版本的投诉解决机制。
适用: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