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术语和定义(四)
小制造商:满足SLIMF资格要求(FSC-STD-01-003a)和其附录的,有资格粘贴FSC小规模和社区标签的森林经营单位(FMU)或者FMU的联合体。对于包含非SLIMFFMUs的森林经营联合认证证书的持有者,只有被归为SLIMFs的FMU可被视为小制造商。
实木产品:由一根单独的实木制成的产品(如一根原木、梁或板)。
利益相关方:见“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和“感兴趣的利益相关方”。
供应商:为组织提供林产品投入材料的个人、公司或其它法律实体。
供应链:将一个产品从原材料转换成最终产品所包含的步骤和分销到终端客户所涉及的所有公司的网络,这些公司包括对具体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和/或分销的公司。
木材合法性法规:禁止非法交易林产品的国内或国际法规(例如欧盟木材法案(EUTR)、美国雷斯法案、澳大利亚禁止非法采伐法案)。
贸易商:对商品有法律所有权,买卖木材或非木质林产品的个人或者法律实体。贸易商不通过直接或者分包的形式对产品进行转换。
说明:成品的组装,木材的窑干,包装和按尺寸切割不视为产品的转换。
贸易伙伴:组织为采购或销售带有FSC声明产品的供应商和客户。
交易验证:认证机构和/或认可服务中心(ASI)验证证书持有者做出的FSC产出的声明是准确的,并与其贸易伙伴之间的FSC投入声明相匹配。
转换体系:FSC控制体系,允许产出的FSC声明与投入材料的类别相同或更低,如适用,使用最低的百分比声明或者信用声明。
过渡期:一个FSC规范性文件的新版本开始生效,与此同时,旧版本(如存在)逐步淘汰的时间段(通常是1年)。在这段重叠的时间内,逐步引入新版本,两个版本同时有效。过渡期的6个月后,根据旧版本颁发的证书被视为无效。
原始材料:源自天然林或人工林中的原始材料。此材料类别不包括回收材料。
工人:所有就业人员,包括政府职员和“自雇”人员。包括所有级别和类别的兼职和季节性雇员,包括劳工、管理人员、主管、执行主管、承包商雇员以及个体经营的承包商和分包商(资料来源:劳工组织155号公约《职业安全与健康公约》,1981年)。
工人组织:任何促进和维护工人利益的、由工人组成的组织(改编自劳工组织第87号公约第10条)。必须指出的是,各国关于工人组织组成的规则和指导各不相同,特别是对于那些被认为是普通成员的人,以及那些被认为有权“雇用和解雇”的人。工人组织倾向于把那些能“雇佣和解雇”的人和那些不能“雇用和解雇”的人分开。
最恶劣形式的童工:
包括a)所有形式的奴隶制或类似奴隶制的做法,如出售和贩卖儿童、债务劳役和奴役,以及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强迫或强制招募儿童,用于武装冲突;
b)使用、招收或提供儿童卖淫,生产色情制品或从事色情表演;
c)使用、招收或提供儿童从事非法活动,特别是生产和非法买卖有关国际条约中确定的毒品;
d)其性质或是在其从事的环境,很可能损害儿童的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第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