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术语和定义(二)
FSC受控木材:具有FSC受控木材声明的材料或产品。
FSC信用:在信用账户中,可以以FSC混合信用或FSC回收信用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体积或重量)。
FSC100%:基于投入完全来源于FSC认证的天然林或人工林的产品或材料的FSC声明。
FSCMix:基于一种或多种下列材料类别投入的产品或材料的FSC声明:FSC100%、FSC混合、FSC回收、FSC受控木材、消费后回收、消费前回收。
说明:仅由回收材料,受控材料,和/或FSC受控材料制成的产品组没有资格以FSC混合声明进行销售。
FSC百分比:在百分比体系中,一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声明贡献投入到产品组的百分比。
FSC回收:基于投入完全来自回收来源的产品声明。
纤维测试:一套木材识别技术,用于识别实木和纤维产品的科、属、物种和产地。
FSC交易:采购或者销售在销售文件上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
真诚地谈判:组织(雇主)和工人组织尽一切努力达成协议,进行真正和建设性的谈判,避免谈判的无理拖延,尊重已缔结的协议,并给予足够的时间讨论和解决集体争端(GerningB、OderoA、GuidoH(2000年)、集体谈判:劳工组织标准和监督机构原则。国际劳工局,日内瓦)。
投入:组织购买或就地产生的,在FSC证书范围内进入加工过程或进行贸易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综合管理系统: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可以使组织使用集成应用来管理业务以及与FSC认证中采购,储存,生产和销售相关的数据和认证机构远程审核多地点信息的数据。
感兴趣的利益相关方:任何对组织的活动表现出兴趣或已知有兴趣的任何个人、个人团体或实体。
轻量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允许13至15岁的人员从事对健康或发育无危害的工作:
a)不太可能对其健康或发育有害;
b)不妨碍其上学、参加主管当局批准的职业介绍或培训方案,或影响其从所接受的教学中受益的能力(劳工组织公约第138条,第7条)。
材料类别:可以应用于FSC产品组的合格的原始或回收材料的类别。材料类别包括:
FSC100%、FSC混合、FSC回收、FSC受控木材、受控材料、消费后回收和消费前回收。
国家法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一整套初级和二级法律(法令、条例、法规、判决),以及直接和明确地从这些初级和二级法律中获取其授权的第三级行政程序(规则/要求)。
中性材料:材料来源于森林之外(例如,非森林的材料)。例如,非木质植物纤维或木质化材料(例如亚麻用于制造归类为人造板或组合产品的板子)和人工合成的或无机材料(例如玻璃、金属、塑料、纤维、光亮剂)。中性材料不包括非木质林产品和抢救性木材。用于FSC产品组的中性材料免除产销监管链控制要求。当一种非森林材料
已经进入FSC证书范围内,FSC将决定和说明其何时不再作为中性材料。
不合格产品:组织无法证明其符合适用的FSC认证标准和做出FSC声明资格要求的产品或材料非木质林产品(NTFP):除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包括从树上获得的其他材料,如树脂和树叶,以及其他植物和动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竹子、种子、水果、坚果、蜂蜜、棕榈树、观赏植物及源自于森林的其他林产品。
产品上:该术语应用于与FSC认证有关的任何标签或标志附带或应用于产品或包装上,
例如:产品标签、图案、热压标志、小型产品(例如铅笔)零售包装上的信息、保护性包装和塑料包装纸。
组织:持有或申请认证,因此负责证明符合基于FSC认证类型的适用要求的个人或实体。
产出:FSC认证的组织生产和/或提供的有FSC声明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外包:承包内部的业务程序(例如,产生特定服务或产品的活动或任务)给另外一个组织而不是内部安置的做法。外包行为经常发生在超出组织能力的范围。但是,当组织不能控制或者监督承包商履行活动时,组织可与其他公司建立外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