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木材法规EUTR认证简介
EUTR是英文European Union Timber Regulation的缩写,名为:欧盟木材法规No.995/2010。这是一个强制性法规,2013年3月开始生效,对经营者和贸易商开始实施。
法规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木材及木制产品的企业承担一种义务,即木材不是来自非法采伐的森林,因此要求每一个运营者执行记录制度,进行“尽责调查”程序,以最大限度得减少来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风险。
可以是他们自己已经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关的记录必须保存5年,如果需要的话还必须提供合格的证据。
欧盟木材法规要求运营商进行尽职调查(DDS)。木材合法性的尽职调查即对木材和木制品采购等活动采取负责任的管理方式,尽可能确保木材来源的合法性,以减少将非法采伐木材或包含非法采伐木材的木制品投放到市场的风险。尽职调查包括三方面的要求:
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规避
1 信息收集:
A、对供应商及供应产品的信息收集:包括供应商的法律信息、产品品名、树种、来源地、对国际公约的遵守承诺, 承诺不滥砍滥伐等等。
B、对供应链的详细情况进行收集:对供应链上的每一个经营者的合法采伐、运输、交易信息进行收集,直至追溯到林场经营者的上述信息。例如,欧盟进口商进口一批木制家具,该进口商需要收集如下供应链信息:1.供应商信息表和供应商声明。2.供应链信息收集及供应链图的绘制:
2 风险评估
在取得的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首先进行信息评估与分类,然后对供应链进行风险评估。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1.是否合法采伐
2.供应链是否合规
3.物料处理中的混料风险
评估的结果分为:不可忽略的风险;可忽略的风险。
对于产品使用了可持续性认证或合法性认定的第三方认证的原料,例如FSC认证,PEFC认证、或者监督机构出具了DDS证书的,可以归为可忽略的风险,但仍需要进一步验证信息。
对于结论为不可忽略的风险的原料,则须进行进一步的风险规避。
3 风险规避
对评为不可忽略的风险等级的供应商和供应产品要进行风险规避,最大限度地降低从非法采伐来源地来的木材的风险:
●确定风险规避的行为;
例如,要求供应商补充资料;进行树种鉴定;到供应商现场进行现场考察、要求供应商停止采购风险来源木材等等。
●实施风险规避措施;
●评估风险规避的有效性;
4 处罚措施
欧盟对违反木材法规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处罚方式有罚款、行政处罚,以风险大小不同而不同。
从2013年实施欧盟法规至今,欧盟主管机关已经发布了多起处罚案例。在此简列一二以示警醒。
风险评审和风险减轻程序
风险评审程序基于木材合法性的现有定义,主要关注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1.确保供应链上的所有公司依法注册并得到授权处理相关活动,比如森林管理,木材加工,贸易。
2.确保供应链上的所有公司已经支付了相关的税费和特许权使用费。
3.确保森林经营者有合法的权利进入森林区域或土地并进行商业化管理。
4.确保森林经营者有合法的权利按照约定对特定树种进行采伐。
风险评审考虑了五种风险,包括可忽略的,低度,中度,高度和严重风险,并为每种风险程度制定了完全适用的风险减轻程序,确保进行流畅,高效和节约成本的验证及/或检验流程,以便确定森林,木材或木制品的合法来源。